兴隆山保护局全面完成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自查工作
发布时间:2014-04-24 09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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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4月1日至14日,根据省厅《关于开展2013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》精神,兴隆山保护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,进行了安排部署,并组织相关人员,按照《甘肃省天保工程二期核查细则》和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开展了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自查工作。
检查采用文案调查、访问调查、小班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,对森林管护;公益林建设;职工就业情况;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;政策性和社会性补助情况;职工年均工资增减变化情况;中央和地方资金到位、管理与使用情况;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情况;工程管理能力;工程档案管理建设情况;方案执行情况等11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检查。
通过对照检查,保护局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细则要求实施,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。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、认真落实政策,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办法。二是加强管理,认真实施,确保了工程任务的完成。三是资金使用管理规范。
供稿:芦月芳 责任编辑:王灏汀